2008年以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复评认定通过名单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07浏览次数:315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9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2008年以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评认定的通知》(粤教策〔2016〕27号)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申报、县级教育部门推荐基础上,按照工作程序和示范校认定标准,复核认定91所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同时普通高校共有9所学校提出复评认定申请。经我厅通过组织专家实地抽查和评估,拟认定98所(地方中小学91所,普通高校7所)通过依法治校示范校复评认定,现将学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学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37627210;传真:020-37626684;电子邮�䣺2120229915@qq.com。

附件:2008年以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复评认定通过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6日

附件 : 2008年以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复评认定通过名单

一、地方中小学

广州市(6所)

广州市天河区华阳小学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广东仲元中学

广州市第一中学

广州市增城区增城中学

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

深圳市(5所)

深圳市海湾中学

深圳市塘尾万里学校

深圳市龙城高级中学

深圳市园岭小学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

珠海市(4所)

珠海市第二中学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珠海市卫生学校

金湾区小林实验小学

汕头市(4所)

汕头市广东汕头华侨中学

汕头市澄海实验学校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

汕头市潮阳区金堡中学

佛山市(4所)

佛山市华英学校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佛山市第九小学

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

韶关市(5所)

韶关市第一中学

曲江职业技术学校

乐昌市第一中学

韶关市第九中学

乐昌市乐城第一小学

河源市(6所)

河源市第三小学

河源市第一小学

龙川县培英学校

源城区东埔中学

紫金县尔崧中学

河源市第二小学

梅州市(5所)

平远县平远第一小学

蕉岭县蕉岭中学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兴宁市第一小学

五华县田家炳中学

惠州市(4所)

惠州市实验中学

惠阳区中山中学

龙门县龙田中学

仲恺区惠环中心小学

东莞市(4所)

东莞市第一中学

东莞市商业学校(原东莞市东城职业中学)

东莞中学

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原东莞市南城阳光中心小学)

中山市(5所)

中山纪念中学

石岐中心小学

中山市仙逸中学

小榄镇第一中学

三角中心小学

江门市(5所)

江门市新会第一中学

江门市第九中学

开平市开侨中学

台山市华侨中学

农林小学

阳江市(5所)

江城第十小学

阳春市第二中学

阳江市第一中学

阳东区实验学校

海陵区海陵中学

湛江市(4所)

湛江市坡头区第一中学

湛江市第十九小学

湛江市第二中学

湛江第一中学

茂名市(3所)

高州市大井中学

茂名市第17小学

信宜市教育城小学

肇庆市(5所)

广东肇庆中学

肇庆市第一小学

广宁县南街镇新城小学

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华侨初级中学

怀集县岗坪镇初级中学

清远市(3所)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清远市华侨中学

清新(区)县第一小学

潮州市(4所)

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

潮州市实验学校

潮州市金山中学

潮州市湘桥区城南小学

揭阳市(4所)

揭阳第一中学

揭西县绵基中学

揭阳市揭东第一中学

普宁市第二中学

云浮市(5所)

郁南县西江中学

云浮市邓发纪念中学

云浮中学

罗定中学

新兴县实验中学

顺德区(1所)

郑裕彤中学

二、普通高校(7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东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