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物业合同纠纷一案终审胜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3浏览次数:628

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在我校三水校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不严格依照合同履行白蚁防治义务,导致我校三水校区遭受严重白蚁损害。因此,为了充分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我校于今年年初主动向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开庭审理,一审法院荔湾区人民法院支持我校诉求,判决我校胜诉。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校法治处在三水校区管委会的配合下,积极协调校法律顾问积极应诉。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