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注重用法治思维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重视依法治校标准建设。早在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就出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2012年又起草了《广东省依法治校创建工作评价标准(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规范的评价体系。
重视解决依法治校的突出问题。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完善规章制度是基础、规范办学行为是重点、维护师生权益是核心、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是保障。在制定标准时,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涵盖了对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对推动解决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依法治校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重视构建依法治校整体推进机制。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法治广东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具体要求。
重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机制。将标准贯彻实施和依法治校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评选表彰的范畴,作为督导评估的指标,作为地级、县级、乡镇政府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强县(市、区)、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重视循序渐进不断提升。我省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营造了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办学格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将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契机,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学校的积极性,计划2013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逐步将依法治校工作从点到面,推动向纵深发展,为加快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