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推进依法治校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6浏览次数:174

  今年12月4日,是第2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早在1999年就提出了依法治校的要求,2012年正式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近年来,宁波顺应教育发展新形势,市教育局将依法治校作为一项先导性重要工作,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多措并举,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吴 彦

  推进“一校一章程”

  依法依规治校

  学校章程是一所学校的校内“宪法”,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宁波市早在2009年就把学校“依法制订章程、依照章程自主办学”作为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2012年,宁波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快学校章程核准。在2014年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文件中,把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学校章程作为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三大重点突破项目之一加以全力推进。今年年底,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将全部通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实现“一校一章程”。

  作为宁波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学校之一,宁波三中通过召开各个层次座谈会,概括总结学校办学特色,确定学校发展的基本方向,明确学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提炼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理念,经过了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宁波市第三中学章程》获市教育局核准。该校谢映丽副校长表示,章程真正起到了学校基本法的作用,增强了师生尊宪、尊法意识,也起到了团结、动员全体教职工向着共同愿景努力的目的。

  走进宁波的校园里,你会发现,无论是校长,还是教职工、学生,都成了依法治校的积极践行者。一方面,学校的“领头羊”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据章程管理、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目前,全市800余所中小学基本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另一方面,从最基层的教职工抓起,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强化师生依法治校的意识。各学校建立起了教职工学法制度,利用学校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为了促进学校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自2009年起,市教育局每两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有71所学校成为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国家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分别有1所、11所。


  组建法制讲师团

  法律知识送进校园

  为把法律知识更好地带到师生身边,2015年初,由从事涉法教育和法治工作实践的教师、律师等组成的“教育法治讲师团”正式成立,以巡回报告会的形式到各学校作法治教育报告。

  该活动旨在通过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各地、各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水平。截止11月底,讲师团成员已近40人。开展各类法治讲座近40场,受益师生近15000人。预计本年度可开展讲座近六十场,受益师生将达2万人左右。宁波大学郑曙光教授担任宁波市法治讲师团副团长,并多次赴各地、校开展教育普法讲座,深受广大师生好评。

  11月下旬,宁波市教育法治巡讲团走进象山丹城中学授课。针对学生在青春期所产生的法律误区,宁波大学法学院赵意奋教授结合实例,以案释法,依法论事。“总以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是。我明白了只有明确自己的法律身份,才能在法制允许的范围里收获更灿烂的青春记忆。”一位学生在听完讲座后收获满满。

  据悉,宁波各地、校还通过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演讲等活动,提升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教育的积极性。在2014年教育部组织开展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中,四明中学赵坤老师的《旅游法———法律中的权利和义务》课件获教育部课件二等奖,这是浙江省唯一的二等奖(浙江省一等奖空白)。

  为了丰富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市教育局还组织编写了《近三年来全国各省市教育政策性文件选编》《宁波市中小学学校法律纠纷安全评析》《教育维权案例选编》下发到各中小学校。

  创建31家法制基地

  年受教育人次超6万

  宁波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建立了融教育性、实践性、互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省、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共31家。学生们走进基地,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基地教育活动有机结合,有效开展法治教育。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31家基地共接受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6万余人次。各教育基地均配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江东区实验小学是浙江省第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之一,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据悉,学校有近300项制度纳入《江东区实验小学校规》中,每年根据学校工作的发展,适时修改和完善《校规》内容。为了学校各项工作有据可循,学校还编制了《管理操作规程》和《行事历》,为学校自动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镇海中学把依法治校确立为学校四大发展战略之一,在深入领会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镇中管理》。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开办了法制学校、团校、学生党校和家长学校,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教育的合力。

  未来开设法治课程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未来,将考虑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生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在全市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使法治教育课程进校园。考虑在小学开设“法治常识”课程,在初高中开设“法治知识”课程,在大学开设“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必修课,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法制意识、法制观念教育,不断提高学校法治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任教师培养培训,鼓励各地在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专职岗位,对现有中小学法律课程、思品教育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素质提升,积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到缺乏法律专业教师的学校去。还将探索多校共同聘用法治教师的方式,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治教育。完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推广每所学校聘请法律顾问。

  ■相关链接

  宁波三中:

  家长、律师尝试参与学校管理

  宁波三中尝试让家长、律师、社区工作者参与学校管理,着力打造“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宁波三中在2012年初成立了学校教育协作议事会,并通过了宁波三中教育协作议事会章程。教育协作议事会由家长、社区、共建单位、学校教师代表和律师、会计师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可以参与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的咨询,参与评估学校工作。

  自教育协作议事会成立以来,发挥了有效的沟通、协调和管理作用。在后勤服务领域,食堂菜价的制定和调整,学校吸纳议事会成员参与;校服的采购招标,主要也由议事会成员,尤其是家长及学生的投票决定。在德育管理领域,教育协作议事会召集家长代表,结合自己的职业体验,为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指导。在教学领域,充分利用不同特长的家长资源,为学生开展讲座和开设选修课程。德语班的家长还主动来校开展夜自修管理,主动融入学校管理。

  四明中学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让学校法治教育“接地气”,在喜闻乐见和互动参与中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现代公民的责任意识。学校结合纪念日活动开展主题宣教。据该校杨欣欣副校长介绍,去年的国家首个“宪法日”纪念活动中,全校师生通过拍摄校园普法专题电视访谈节目《走进宪法》、宪法晨读、班会课、黑板报等形式弘扬宪法精神。同时,开展学生“值周管理”,强化自律意识。通过人人参与学校管理,人人了解校规校纪,达到人人懂得遵纪守纪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教育目的。学生法制教育离不开社会和家庭,学校与宁波慈善总会、宁波科探中心等单位合作共建社会教育基地,让学生走出校门、服务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明中学:

  法治教育“接地气”

  华泰小学:

  建立学校法制教育课堂体系

  华泰小学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堂体系,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制定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通过日常课堂教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拓展性学习。例如,课堂上学过消防安全法规理论知识后,组织学生到消防大队跟消防员学逃生,回家后,自己尝试制作家庭疏散平面图,将消防安全知识牢记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