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处2015-2016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05浏览次数:649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教育厅《广东省2016教育法治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法治处始终坚持“以章程为本,规范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工作思路。一年来,法治处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规范管理,严格学校合同审核,认真审查学校规范性文件,积极维护师生权益,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取得较好成效,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学校的稳定发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学校注重把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和行政重要议程,重视依法治校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校长任执行组长。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治校办公室,由校纪委书记担任。依法治校办公室专门成立法治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法律事务问题。

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立依法审查机制

按照法制统一和法律保留的原则,对学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不符合学校章程和改革发展要求,不符合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需要,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进行及时修订或者废止。本次审查共清理学校规范性文件404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14件,应当修订的199件,宣告废止、失效的91件;并向全校师生发布清理结果通知,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公开规范、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

  三、加强学校合同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法治处起草了《广东财经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权责、规范程序,为学校各类合同的签订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法治处认真完成学校合同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自2015年7月以来,共审核合同约330份,为校内各行政部门提供咨询复函约10份,对近60份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核意见。

四、积极应对学校涉诉案件和学生申诉案件

学校建立起专兼结合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法治处负责依法治校日常相关事务外,还聘请了专门执业律师作为学校法律顾问。专兼结合的总法律顾问制度为学校依法治校提供了系统的专业支持。本年度法律顾问共处理涉诉案件起,积极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法治处,由我处统一负责受理学生的有关申诉事宜,本学年共受理学生申诉案件一起,充分保障学生的基本权利。

  五、规范管理权力,尊重教师主体地位

  法治处会同校工会等部门积极起草《广东财经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等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为处理教师因职责权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岗位职责、待遇及奖惩等问题,与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提供明确的救济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六、精心筹备,迎接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要求,法治处完成了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前期申报工作,并根据评估要求认真准备有关评估材料。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做到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学,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师生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显著,营造了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依法治校的示范引领作用。2016年1月,我校被认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工作

  法治处积极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事项讨论,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决策咨询,更大保障决策的规范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