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由我校法学院主办、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论与实践”学术论坛在广州举办。来自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共聚论坛相互交流探讨,就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等问题提出建议,分享观点。
我校党委书记郑贤操发表致辞。他指出,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于学术界来说,及时了解来自广大市场主体的呼声,总结实践经验,为构建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期待本次论坛能够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论和实践发展贡献真知灼见。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龙晓林、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昀分别致辞,并就广州持续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改革,律师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职责等问题发表意见。
在论坛演讲环节,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以《营商环境与诚信政府之建设》为题作主题报告。“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对政府最朴素的要求就是‘说话算话’”,他指出,市场经济首先是诚信经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诚信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政府以诚信取信于民,司法机关则要以公正取信于民。”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说。他在发言中表示,要从做好顶层设计、加强中层管理、引导底层秩序三个层次共同发力,打造“三化”(即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同时,营商环境还需要营造五大理念,开放理念、规则理念、服务理念、可预期稳定理念、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题作了报告,他认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企业家的权益,必须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各类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教授秦前红作主题演讲。他梳理了宪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并指出现行宪法为改革开放、经济腾飞提供了最根本的法治保障,其中,经济条款的变迁表征中国营商环境的良性变迁,人权入宪、私有财产的宪法保护建构营商环境的制度屏障。
本次论坛的开幕式和主题演讲环节,分别由我校法学院院长鲁晓明、科研处处长邓世豹主持,广东部分高校法学院、广州市司法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论坛。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我校将继续关注重大公共政策和法律问题,努力促进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东财经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