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协议

发布者:周梦爔发布时间:2026-03-18浏览次数:11


合同编号:


广东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协议



甲  方:广东财经大学

法定代表人: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

联系电话:020-84096274    

电子邮箱:gdsxyszk@163.com


乙方:(攻读学位人员)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  委托培养 方式进入大学攻读

专业学位,学习时间从,脱产学习时间从  。

二、乙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学位后,甲方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粤财大〔2022106 )文件的规定给予乙方学费资助。

三、乙方获得学位后,再增加年服务期(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在内),时间从乙方聘用合同约定期满时起计算。如果乙方在服务期未满前调离甲方,培养费的退回、违约责任等事宜参照甲方人事调配相关规定和双方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四、乙方若因故(包括但不限于违纪、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不能完成培养计划或中途提出终止学习的,则必须退回甲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仍对乙方进行正常管理,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脱产时间需要延长的,应取得甲方同意。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广东财经大学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 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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