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改革创新是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沈德咏在珠海法院调研时强调

改革创新是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12月2日至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到珠海中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听取意见建议。沈德咏强调,要以创新精神引领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为“十三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沈德咏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孟建柱书记强调,创新是五中全会提出的核心理念,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和推进政法工作,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从司法领域来讲,创新既是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时代要求,也是解决司法工作中历史遗留和现实问题、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以创新引领人民法院工作发展,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创新意识,以改革为动力,正确处理改革创新中一系列重大关系,确保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沈德咏强调,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要继续坚持司法为民、专群结合、宽严相济、注重调解、人民陪审、巡回审判等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思想观念和经验做法,不断发扬光大。要深刻把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造性地推出一批新的改革成果,确保法院工作始终顺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要坚决纠正“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公权、轻私权”等错误观念,破除现行司法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中存在的弊端,确保公正司法。

沈德咏强调,要正确处理改革与创新的关系。创新是目的,改革是方法,既没有不创新的改革,也没有不改革的创新。要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把创新精神贯穿人民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促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要树立改革的勇气,以改革的思维和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动摇改革的决心和信心。要以科学的方法推进改革,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搞好司法改革试点,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总结经验,加强思想引导和政策解读,增强法院干警对改革的合理预期,促进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

沈德咏强调,要正确处理创新与守成的关系。司法领域的改革创新是有前提、有条件、有边界的。守成不是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而是守根本、守底线、守规律。无论改革创新怎样推进,都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坚持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尊重司法规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调研期间,沈德咏会见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考察横琴环岛数据中心并听取自贸区建设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